国际刑法(32讲)吉林大学 李韧夫主讲
国际刑法的实施,需要以国内法为基础,通过国内法起作用;国际刑法的规范,只有经国家的承认,才有拘束力。因而,国际刑法涉及的不仅是国际公约、条约和国际法一般原则,也涉及各国国内法的规定。 刑事实体法的实施,不能脱离程序法;而且,国际间存在着刑事程序法的冲突,有待国际法加以调整。因此,国际刑法不仅包括刑事实体法,也包括刑事程序法,而且程序法早于实体法而产生。本教材是一本关于国际刑法的教材,其使用对象是对国际刑法感兴趣、立志从事于国际刑事法律理论和实践研究的在校硕士生、博士生以及其他相关专业人士。

